「讀書會」七周遇見對的人Lesson39-承擔原因

「我比較希望自己安全而非被愛。」意味著想要甜美的果實、卻不願意承擔風險與責任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。
本章提到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一切負責,在伴侶關係內更要如此,書中提到「對長期關係滿意度有因果影響的只有一件事,那就是為你倆關係的問題責怪伴侶」,當我們無法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負責,通常是因為我們感到困惑,把「負責」誤認為「承認錯誤」,覺得承認自己錯誤便是輸了,但事實是「沒有人能為自己犯下的錯代償」,為了面子而不負起責任其實會輸的更慘。
節錄書中幾段文字:
  • 責備是我們鞏固自己的方式
  • 我們不肯放棄「生命不是正確就是錯誤」的想法,而不肯踏入「中間道路」,讓自己「坐在剃刀的邊緣」,不會向右或向左掉落。
  • 中間道路需要我們不執著於自己的想法,必須保持心靈和思想開放的足夠長久,讓我們接受一種想法;如果我們做錯事情,那是因為我們渴望得到某種優勢或安全性。同理,當我們做對事情時,仍然也是為了得到某種優勢或安全性。我們的思想能不能寬大到只是撐在那個空間,不完全確定誰是誰非?
  • 真愛在探索和承認自己的弱點時,能感受到絕對安全,因為這麼作並不是承認自己是壞人,或在任何方面比人低劣。...我們擁有承認自己缺點的自由,因為我們不必擔心自己會受到懲罰,或遭到痛擊。...我們也能夠給予另一個人缺陷的權力,而不會利用他們的缺點來批判對方。在這種氛圍下,沒有誰對誰錯的說法,兩個伴侶都不段地各自為任何時候發生的一切負則。
我覺得世界並不是二元論的,它是複雜、充滿多樣性的,每個人都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與選擇,不可能遇見一個和自己一模一樣的人,試圖讓別人為了自己改變也是一件傲慢的事情,如果要為彼此人生某刻某種選擇爭是非對錯,只會兩敗俱傷,人能做到的也許是傾聽、陪伴、不論斷,先尊重彼此作為獨立個體存在,再看我們能走多遠。
不願意為自己的作為負責,算是精神上的懶惰,就像「受害者思維」—我只要扮演受害者,把所有問題推給別人,就可以不去檢討自己的過錯。
當我讀聖經讀到「有的人很擅長評論別人,但是卻不知自己也是參孫」(參孫wiki),我發現我一直在抱怨自己的工作和薪水,沒有靜下心來思考自己是否有不足,把不順遂的原因都推給外界,如果真的有不足之處就該趕快改進,而不是事到臨頭才手足無措。
這有點像影片開頭西藏度亡經的故事,面對恐懼就會發現那是幻影,一場夢罷了:

練習

反省自己對某人的態度,是不是出於誤會:
我經常覺得父親在諷刺我(雖然多半是自己玻璃心)此時我就禱告,有意識的告訴自己對方不是故意的,並告訴自己:自己沒有犯罪。因為自己無罪,就算有羞辱那也不是我該承認的,我既無罪,就沒有羞辱在我身上了,而我為這段經歷讓我提升自省能力充滿感謝。
因為太害怕受到傷害,所以對未知充滿恐懼,對愛人也充滿恐懼,雖然沒有刻意想討好誰時能處的很自在,但到了相親這種目的性很強的場合時就變得很彆扭。

END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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